上海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公积金
常山律师事务所
2025-04-26
关于上海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公积金的问题,我帮您分析一下:
首先,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足额缴纳公积金,这是法定义务。上海地区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般为7%(单位和个人各7%),具体基数应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
常见违法情形包括:按最低基数缴纳(实际工资高于基数)、漏缴部分月份、完全不缴纳等。您可以先核对工资条和公积金账户,确认单位是否存在少缴情况。
维权建议:
1. 保留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等证据
2. 先与单位人事部门沟通协商,要求补缴差额
3. 协商不成可向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官网或12329热线)
4. 投诉后单位仍不改正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纠纷的仲裁时效是1年,建议发现问题尽快处理。如果单位存在长期少缴情况,补缴金额可能会比较大,要做好相关准备。
需要的话可以帮您计算具体应缴数额,或者指导准备投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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