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的股权能怎么执行
常山律师事务所
2025-04-19
1.债务到期质权人未获清偿,可与出质人协商用质押股权折价偿债,质权人取得股权。
2.若协商不成,质权人可依法拍卖或变卖股权。拍卖是公开竞价转让,变卖是一般买卖出售。
3.所得价款付费用后偿债,剩余归出质人,不足部分债务人继续偿还。
4.执行要按法定程序,通知公司和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质押股权执行流程包括与出质人协议折价抵偿债务,无法达成协议则依法拍卖、变卖股权,所得价款偿债,剩余归出质人,不足由债务人继续清偿,执行要遵循法定程序,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权人有两种方式处理质押股权。一是与出质人协商以质押股权折价,让质权人取得股权来抵偿债务;二是在无法达成折价协议的情况下,质权人可依法对质押股权进行拍卖或变卖。拍卖是公开竞价转让股权,变卖是以一般买卖形式出售。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先支付相关费用,再用于清偿债务,剩余部分归出质人,不足部分债务人需继续偿还。并且,执行过程要遵循法定程序,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若在质押股权执行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或对具体流程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质押股权执行先由质权人与出质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受清偿时协议以质押股权折价抵偿债务,若无法达成折价协议,质权人可依法拍卖、变卖质押股权。拍卖是公开竞价转让,变卖是一般买卖出售。所得价款支付费用后清偿债务,剩余归出质人,不足部分由债务人继续清偿。执行要遵循法定程序,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2.解决措施和建议:质权人应及时与出质人沟通协商折价事宜,避免后续复杂程序。在进行拍卖、变卖时,严格按照法定流程操作,确保程序合法合规。通知公司和其他股东时,保留好相关通知凭证,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同时,债务人也应积极履行债务,避免质押股权被执行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质押股权执行起始于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情况。此时,质权人与出质人可协议以质押股权折价,质权人取得股权抵偿债务,这是较为直接的债务清偿方式。
(2)若无法达成折价协议,质权人可选择依法拍卖、变卖质押股权。拍卖是公开竞价转让股权,变卖是以一般买卖形式出售。
(3)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先支付相关费用,再用于清偿债务。有剩余归出质人,不足部分债务人继续清偿。
(4)执行过程要遵循法定程序,需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提醒:
质押股权执行程序复杂,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以确保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在债务履行期到了但质权人没拿到清偿时,先尝试和出质人协商用质押股权折价,让质权人获得股权来抵偿债务。
(二)若协商不成,质权人可以依法对质押股权进行拍卖或变卖。拍卖是公开竞价转让股权,变卖是以普通买卖形式出售。
(三)处理股权所得价款,先支付拍卖、变卖等费用,再用于清偿债务。有剩余就归出质人,不够的话债务人继续偿还。
(四)执行时要按法定程序,通知公司和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相同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七条规定,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2.若协商不成,质权人可依法拍卖或变卖股权。拍卖是公开竞价转让,变卖是一般买卖出售。
3.所得价款付费用后偿债,剩余归出质人,不足部分债务人继续偿还。
4.执行要按法定程序,通知公司和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质押股权执行流程包括与出质人协议折价抵偿债务,无法达成协议则依法拍卖、变卖股权,所得价款偿债,剩余归出质人,不足由债务人继续清偿,执行要遵循法定程序,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权人有两种方式处理质押股权。一是与出质人协商以质押股权折价,让质权人取得股权来抵偿债务;二是在无法达成折价协议的情况下,质权人可依法对质押股权进行拍卖或变卖。拍卖是公开竞价转让股权,变卖是以一般买卖形式出售。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先支付相关费用,再用于清偿债务,剩余部分归出质人,不足部分债务人需继续偿还。并且,执行过程要遵循法定程序,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若在质押股权执行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或对具体流程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质押股权执行先由质权人与出质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受清偿时协议以质押股权折价抵偿债务,若无法达成折价协议,质权人可依法拍卖、变卖质押股权。拍卖是公开竞价转让,变卖是一般买卖出售。所得价款支付费用后清偿债务,剩余归出质人,不足部分由债务人继续清偿。执行要遵循法定程序,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2.解决措施和建议:质权人应及时与出质人沟通协商折价事宜,避免后续复杂程序。在进行拍卖、变卖时,严格按照法定流程操作,确保程序合法合规。通知公司和其他股东时,保留好相关通知凭证,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同时,债务人也应积极履行债务,避免质押股权被执行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质押股权执行起始于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情况。此时,质权人与出质人可协议以质押股权折价,质权人取得股权抵偿债务,这是较为直接的债务清偿方式。
(2)若无法达成折价协议,质权人可选择依法拍卖、变卖质押股权。拍卖是公开竞价转让股权,变卖是以一般买卖形式出售。
(3)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先支付相关费用,再用于清偿债务。有剩余归出质人,不足部分债务人继续清偿。
(4)执行过程要遵循法定程序,需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提醒:
质押股权执行程序复杂,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以确保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在债务履行期到了但质权人没拿到清偿时,先尝试和出质人协商用质押股权折价,让质权人获得股权来抵偿债务。
(二)若协商不成,质权人可以依法对质押股权进行拍卖或变卖。拍卖是公开竞价转让股权,变卖是以普通买卖形式出售。
(三)处理股权所得价款,先支付拍卖、变卖等费用,再用于清偿债务。有剩余就归出质人,不够的话债务人继续偿还。
(四)执行时要按法定程序,通知公司和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相同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七条规定,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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