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加利息吗

法律分析:
(1)申请强制执行时,若被执行人未按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可要求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是法律赋予申请执行人的权利,旨在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
(2)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起算时间有不同规定。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了履行期间,自该期间届满之日起算;若为分期履行,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算;若未确定履行期间,则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
(3)其计算方法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等于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乘以日万分之一点七五再乘以迟延履行期间。

提醒:
申请强制执行加利息需留意起算时间和计算方式,不同案情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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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申请强制执行时,明确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情况,如已确定履行期间,从届满之日起算;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算;未确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
(二)依据公式“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进行准确计算,并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将该利息明确列入请求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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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可加利息。
若被执行人未按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的债务利息。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起始时间:文书确定履行期的,从届满日起算;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届满日起算;未确定履行期的,从文书生效日起算。
计算方法: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未清偿的除一般债务利息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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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申请强制执行时可以要求加利息。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若被执行人未在判决、裁定及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起算时间因情况而异,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履行期间的,自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算;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算;未确定履行期间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其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等于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乘以日万分之一点七五再乘以迟延履行期间。这一规定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使债务人及时履行义务。若大家在强制执行及利息计算等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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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加利息。依据法律,被执行人未按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起始时间有不同情况: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履行期间的,自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算;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算;未确定履行期间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
3.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等于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乘以日万分之一点七五再乘以迟延履行期间。
4.建议申请执行人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准确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向法院提供清晰的计算依据和明细。同时,法院应加强对该类利息计算的指导和审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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